11月12日至13日,国度金融监督惩办总局浮现的罚单显露,国元农业保障3分支公司共计被罚金57万元。
国元农业保障贵州分公司因未按照措施使用经批准偶然备案的保障条目、保障费率被罚金35万元。
时任国元农业保障贵州分公司总司理曹燕东,对国元农业保障贵州分公司未按照措施使用经批准偶然备案的保障条目、保障费率事项负有包袱,被告诫并处罚金7万元。
国元农业保障镇宁支公司因虚列用度被罚金10万元。
时任国元农业保障镇宁支公司司理马军,对国元农业保障镇宁支公司虚列用度事项负有包袱,被告诫并处罚金1万元。
国元农业保障贵阳中心支公司因虚列用度被罚金12万元。
时任国元农业保障贵阳中心支公司总司理王翔,对国元农业保障贵阳中心支公司虚列用度事项负有包袱,被告诫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