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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财经|国度金融监管总局榆林分局连发九份处罚决定书 波及多家保障公司

发布日期:2024-12-10 19:00    点击次数:182

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陈嘉伟 报谈

12月4日,国度金融监督惩处总局榆林监管分局接连作出九份处罚决定,波及中国东谈主寿、中国东谈主保等多家公司。12月9日,国度金融监督惩处总局榆林监管分局公布了上述处罚成果。

关系处罚决定书浮现,中国东谈主寿保障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张伟(时任中国东谈主寿保障股份有限公司府谷支公司司理)、闫婷婷(时任中国东谈主寿保障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街支公司司理)、艾雪梅(时任中国东谈主寿保障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收展发展部司理)、刘蓉(时任中国东谈主寿保障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营销发展部司理)等东谈主,因“虚列、套取用度;客户信息不真正;未按规矩惩处个东谈主保障代理东谈主”等问题,分手被处以罚金23万元、1万元、1万元、0.5万元和0.5万元。

中国东谈主民健康保障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王伟(时任中国东谈主民健康保障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个东谈主业务渠谈部司理)因“销售误导”,分手被处以罚金6万元、1万元。

安盛天平财产保障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王苗苗(时任安盛天平财产保障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营销部安谧东谈主)因“虚列、套取用度”,被分手处以罚金12万元、1万元。

紫金财产保障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何亮亮(时任紫金财产保障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直销二部团队长)因“赐与投保东谈主保障左券商定之外利益”,被分手处以罚金7万元、1万元。

中华相接财产保障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薛婷(时任中华相接财产保障股份有限公司府谷支公司司理)、彭竹青(时任中华相接财产保障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财务司理)因“虚列、套取用度”,被分手处以罚金21万元、1万元和1万元。

安诚财产保障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高竹(时任安诚财产保障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团队长)因“虚列、套取用度”,被分手处以罚金11万元、1万元。

渤海财产保障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盛敏(时任渤海财产保障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总司理助理)因“赐与投保东谈主保障左券商定之外利益”,被分手处以罚金6万元、1万元。

安盟财产保障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王辽辽(时任安盟财产保障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榆阳交易部商险司理)因“临时安谧东谈主超期履职、跨省计较保障业务”,被分手处以罚金23万元、1万元。

永诚财产保障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冯艳龙(时任永诚财产保障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高档客户司理)因“赐与投保东谈主保障左券商定之外利益”,被分手处以罚金6万元、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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